如果想開采石油。在缺乏沒有相應的技術實力、管理水平的情況下。往往會與國際油公司合作,早期的時候是把地租給別人(租讓制),自己收稅、收租金外一概不管,后來學乖了,成立國家石油公司與國際有公司合作,簽署產量分層協議(Production Sharing Contract),利用別人的資本、技術與管理優勢的同時,保留了礦產的所有權。
再后來,對石油這一寶貴戰略資源也越來越重視起來,提出了風險服務合同,不以產量分成支付酬勞,直接給錢,招標投標價低者得,愛干不干。國際油公司是總承包商,當然還有更苦逼的打工的,那就是技術分包商,譬如物探公司、鉆探公司等等。
既然合同準備好了,那就可以找技術公司開干了。當然,從勘探到開發,再到生產是一個漫長的流程,不是今天挖個洞明天就可以冒油。
前期需要獲取必要的地質資料。地球物理公司能夠提供物探采集、處理解釋,甚至地球化學分析服務,鉆探公司繼而鉆井、測井,獲取更詳細的第一手地層資料,確認該油田是否具有商業開采價值。
進入實質性的開發階段后,鉆井公司會根據設計好的開發方案打井,地面建設公司會讓一個油田初具規模,正式投產后采油公司會進行設備維護,并運用科學的開發方案盡可能提高石油產量。
不管是陸地還是海上基本流程都是一樣的,不一樣的是技術細節:
一、石油勘探原理
地質法:最原始的方法就是觀察,有些地方油氣資源埋藏淺,有巖石出露,可以直接發現油氣藏。
物探法:全稱地球物理勘探方法,就是利用巖石、地質構造的物理特性,比如密度(重力勘探)、磁性(磁法勘探)、電性(電法勘探)、彈性(地震勘探),來解釋、判別可能的含油構造。在勘探作業中,因為精度高、適應面廣、成本優勢,勘探投資的90%都是地震勘探。
鉆探法:物探方法只能幫助我們對地層信息有所了解,最直接,當然也是最昂貴的方法就是打井下去,獲取最可靠的地層資料。
地震勘探的原理,簡而言之就是人工激發地震波,通過檢波器記錄攜有地層信息的反射波,并在高性能計算機上處理采集所得地震數據,進而解釋、判別。
二、海上勘探的主要作業模式
從作業范圍來說,沿海灘涂及過渡帶可以沿用陸地技術,而在淺海現在開始主要應用海底電纜技術(Ocean-Bottom Cable),通常從十米水深開始,主要作業方法就是拖纜技術(Streamer):
如圖一艘地震船,后面拖著槍陣(用于激發空氣波),以及纜繩(檢波器被封裝在纜繩中,用于接受地震波),多纜船覆蓋面積可以達到幾公里寬,十多公里長。然后就像刷油漆一樣,將需要作業的工區覆蓋完整。
海上地震勘探具有高投資、高風險、高技術的特點,現階段多纜船造價往往過億美元,全球拖纜市場幾大西方列強基本處于裝備、技術與市場的多重壟斷地位。
海上勘探作業自動化程度高,不如陸地物探項目幾千人去放纜,一艘船只有二十余地震隊員,因此效率高、資料品質好。24小時不間斷作業,項目數月就能完成,作業范圍覆蓋全球。
三、地震資料的處理與解釋
在船上搭載有處理中心,可對采集的資料進行現場處理、現場質量控制。但是更復雜的處理與解釋還需要超算來做,比如天津的天河一號。解釋完畢后,標定好井位就交給鉆探公司來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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